继承不动产权登记公告(1号)
发布时间:2021-01-07 来源:国家级井冈山经济开发区 作者: 【字体:小 中 大】
继承人:刘万英
被继承人:邓德福
因被继承人邓德福于2020年1月死亡,法定继承人刘万英表示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,其他法定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权,不动产权由刘万英一人继承。
被继承不动产位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田玄路99号金安花苑19号楼一单元401号(不动产权证号为赣(2020)井开区不动产权第0000200号)和19号楼储藏间43号(不动产权证号为赣(2020)井开区不动产权第0000201号)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(试行)》有关要求,现对继承不动产权予以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予2021年1月29日前向我中心提交书面异议申请。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,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。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陈麟,0796-8403862。
联系地址: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36号不动产登记中心。
特此公告
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1年1月7日